徐州丰益肛泰中医院正式开通城镇职工(居民)医保
“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上药房。”“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救护车一响,猪牛羊白养”……这些顺口溜反映了过去群众怕生病、怕生大病的畏惧心理。而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我院不仅是江苏省、徐州市优秀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我们一路用爱为就医的病友们护航,从细节入手,让各项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便民利民、暖人心。
职工(居民)医保参与对象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10000元的以下,按88%报销;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按91%报销;3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94%报销,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人员按上述个人70%自付比例,建国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付比例90%。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3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按80%报销,10000元至50000元按85%,50000元以上按90%。参保居民中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中小学生及儿童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基础上提高5%。
就医管理要求
1、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